HJ 589—202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作者:瑞明仪器 日期:2022-03-01 14:38:37 点击数:

HJ 589—202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doc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大气污染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制定本标 准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启动及工作原则污染态势初步判别应急监测方案跟踪监 测应急监测报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应急监测终止等技术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首次发布于 2010 起草单位为中***环境监 测总站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原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修订的主要 内容有

——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跟踪监测的定义增加了应急监测启动污染态势初步判别 应急监测终止的定义

——增加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启动及工作原则污染态势初步判别应急监测方案跟踪监测 应急监测终止相关内容

——调整了应急监测报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内容

——删除了原标准附录 相关内容新增附录 附录 B

本标准的附录 和附录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吉林省吉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12  1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2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适用范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启动及工作原则污染态势初步判别应急监测方案跟踪监 测应急监测报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应急监测终止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 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等的 应急监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辐射事故海洋污染事件涉及军事设施污染事件生物及微生物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等应

对工作的应急监测相关应急监测工作可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物品运输以及放 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设施或活动等原因引发的辐射事故的应急监测执行 HJ 1155 相关要求 核设施及有 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 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应急监测包括污染态势初步判别和跟踪监测两个阶段。应急监测终止后进行的后续监测不适用本 标准 可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标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93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493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

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 1155             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办函〔2014119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突发环境事件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 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 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 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3.2

急监测  emergency monitoring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至应急响应终止前对污染物污染物浓度污染范围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的监 测应急监测包括污染态势初步判别和跟踪监测两个阶段

3.3

应急监测启动  emergency monitoring start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应急响应指令启动应急监测预案开展应急监测工 作

3.4

污染态势初步判别  preliminary discrimination of pollution situation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第一阶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确定污染物种类监测项目及大致污染 范围和污染程度的过程

3.5

跟踪监测  track monitoring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第二阶段指污染态势初步判别阶段后至应急响应终止前开展的确定污 染物浓度污染范围及其动态变化的环境监测活动

3.6

突发环境事件固定污染源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 in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固定场所如工业企业或其他单位由于突发事件在瞬时或短时间内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造成对 环境污染的源

3.7

突发环境事件移动污染源   mobile pollution source in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突发事件在瞬时或短时间内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造成对环境污染的源

3.8

采样断面(点   sampling section(point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对地表水大气土壤和地下水等样品进行采集的整个剖面(点)。 

3.9

瞬时样品  grab sample

从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中不连续地随机采集的单一样品一般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随机采 取

3.10

应急监测终止  emergency monitoring termination

当突发环境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 响应的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同时终止应急监测


4  应急监测启动及工作原则

 

4.1  及时性

接到应急响应指令时应做好相应记录并立即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4.2  可行性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监测队伍应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应急监测工 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则组织体系应急程序保障措施附则附件 等部分具体内容由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根据自身组织管理方式细化

4.3  代表性

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应尽可能以足够的时空代表性的监测结果尽快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 可靠依据在污染态势初步判别阶段应以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种类监测项目大致污染范围及程度 为工作原则在跟踪监测阶段 应以快速获取污染物浓度及其动态变化信息为工作原则。

5  污染态势初步判别

 

5.1  现场调查

 

5.1.1  现场调查原则

迅速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初步了解污染物种类污染状况及可能的污染范围 及程度

5.1.2  现场调查内容

现场调查可包括如下内容

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必要的水文气象及地质等参数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污染物 影响范围 周围是***有敏感点 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及其功能区划等污染物特性的简要说明其他 相关信息(如盛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容器标签等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现场调查信息表》参见附录 A

5.2  污染物和监测项目的确定

 

5.2.1  污染物和监测项目的确定原则

优先选择特征污染物和主要污染因子作为监测项目, 根据污染事件的性质和环境污染状况确认在 环境中积累较多对环境危害较大影响范围广毒性较强的污染物 或者为污染事件对环境造成严重 不良影响的特定项目并根据污染物性质(自然性扩散性或活性毒性可持续性生物可降解性或 积累性、潜在毒性) 及污染趋势,按可行性原则(尽量有监测方法、评价标准或要求) 进行确定。

5.2.2  已知污染物监测项目的确定

5.2.2.1  根据已知污染物及其可能存在的伴生物质以及可能在环境中反应生成的衍生污染物或次生


 

污染物等确定主要监测项目

5.2.2.2  对固定污染源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了解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位置设备材料产品等信 息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确定特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5.2.2.3  对移动污染源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了解运输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来源 生产或使用单位同时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确定特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5.2.3  未知污染物监测项目的确定

5.2.3.1  可根据现场调查结果 结合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一些特征及感官判断,如气味、颜色、挥发 性遇水的反应特性人员或动植物的中毒反应症状及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初步判定特征污染物和 监测项目

5.2.3.2  可通过事件现场周围可能产生污染的排放源的生产运输安全及环保记录初步判定特征 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5.2.3.3  可利用相关区域或流域的环境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等现有仪器设备的监测结果 初步判定特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5.2.3.4  可通过现场采样分析, 包括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利用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便携 式监测仪器流动式监测平台等现场快速监测手段初步判定特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若现场快速监测 方法的定性结果为检出 需进一步采用不同原理的其他方法进行确认

5.2.3.5  可现场采集样品(包括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送实验室分析确定特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5.2.4  初步判别方法的选用

为迅速查明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种类(或名称)、污染程度和范围以及污染发展趋势在已有调 查资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场快速监测方法和实验室现有的分析方法进行鉴别确认

可采用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便携式监测设备移动监测设备(车载式无人机无人船 及遥 感等多手段监测技术方法现有的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等在用的监 测方法现行实验室分析方法

当上述分析方法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和仪器设备条件选用其他适宜的方法

5.3  污染范围及程度初步判别

根据现场调查收集的基础数据文献资料以及分析结果 借助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动力学模型等 技术方法 必要时可依靠专家支持系统, 初步判别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影响的时空范围、污染程度。

6  应急监测方案

 

6.1  应急监测方案内容

本标准中的应急监测方案指跟踪监测阶段的应急监测方案

根据污染态势初步判别结果编制应急监测方案应急监测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突发环境事件概况 监测布点及距事发地距离监测断面(点位经纬度及示意图监测频次监测项目监测方法评价 标准或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报送要求、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安全防护等方面内容。

应急监测方案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进行编写 并在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监测过程中及时更新调整


 6.2  点位布设

 

6.2.1  布点原则

采样断面(点的设置一般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及可能受影响的环境区域为主 同时应注重人群 和生活环境事件发生地周围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敏感点重点关注对饮用水水源地人群活 动区域的空气农田土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的影响合理设置监测 断面(点),判断污染团(带位置反映污染变化趋势了解应急处置效果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处置情况动态及时更新调整布设点位

对被突发环境事件所污染的地表水大气土壤和地下水应设置对照断面(点)、控制断面(点), 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还应设置削减断面(点),布点要确保能够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信息 同时应考虑 采样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对突发环境事件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的应急监测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布设采样断面(点)。

6.2.2  采样断面(点 的布设

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和固体废物等采样断面(点的布设可参照 HJ/T 91HJ 91.1HJ 164 HJ 493 HJ 494 HJ 193 HJ 194 HJ/T 55HJ/T 166 和 HJ/T 20 等标准执行

6.2.3  采样断面(点 的编号

 

采样断面(点 应当设置编号因应急监测方案调整变更采样断面(点在原断面(点之间 的新设断面(点应依序以下级编号形式插号

6.3  监测频次

监测频次主要根据现场污染状况确定事件刚发生时 监测频次可适当增加待摸清污染变化规律 后可适当减少监测频次依据不同的环境区域功能和现场具体污染状况 力求以***合理的监测频次 取得具有足够时空代表性的监测结果做到既有代表性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又切实可行。

6.4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设置参照“5.2    污染物和监测项目的确定”

6.5  应急监测方法

6.5.1  应急监测方法的选择以支撑环境应急处置需求为目标根据监测能力现场条件方法优缺点 等选择适宜的监测方法 保障监测效率和数据质量

6.5.2  在满足环境应急处置需要的前提下 优先选择**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同一应急阶段 尽量统一监测方法

6.5.3  样品不易保存或处于污染追踪阶段时优先选用现场快速测定方法采用现场快速测定方法测 定的结果应在监测报告中注明对于现场快速测定方法除了自校准或标准样品测定外亦可采用与不 同原理的其他方法进行对比确认等方式进行质量控制

6.5.4  可利用相关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等作为补充监测手段

6.6  评价标准或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按照相关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进行评价若所监测项目尚无评价标准可参考***内外及***际组织的相关评价标准或要求 并在方案和报告中注明

7  跟踪监测

7.1  样品采集

 

7.1.1  采样准备及记录

7.1.1.1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方案制定有关采样计划包括采样人员及分工采样器材、安全 防护设备设施必要的简易快速检测器材等必要时根据事件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更详细的采样计划 7.1.1.2  采样器材主要包括采样器和样品容器常见的采样器材材质及洗涤要求可参照相应的大气 水土壤等监测技术规范有条件的应专门配备一套用于应急监测的采样设备此外 还可以利用当地 的大气或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无人机(船等新型采样设备进行采样

7.1.1.3  现场采样记录应如实记录并在现场完成 内容全面,可充分利用常规例行监测表格进行规范 记录 至少应包括如下信息

a  采样断面(点) 地理信息及点位布设图, 如有必要对采样断面(点)及周围情况进行现场录像

和拍照特别注明采样断面(点)所在位置的标识性构筑物如建筑物、桥梁等名称;

b  必要的水文气象及地质等参数、周围环境敏感点信息及样品感官特征;

c  监测项目、采样时间、样品数量、空白及平行样等信息;

d  采样人员及校核人员的签名。

7.1.2  采样方法及采样量的确定

7.1.2.1  应急监测通常采集瞬时样品 对多个监测断面(点)应在同一时间采样。 采样量根据分析项 目及分析方法确定 采样量还应满足留样要求

7.1.2.2  具体采样方法及采样量可参照 HJ/T 91HJ 91.1HJ 164HJ 493HJ 494HJ 193HJ 194 HJ/T 55HJ/T 166 和 HJ/T 20 等标准执行

7.1.3  样品管理

 

7.1.3.1  样品管理目的

样品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接收分析处置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样品 在传递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7.1.3.2  样品标识

样品应以一定的方法进行分类 如可按环境要素或其他方法进行分类并在样品标签和现场采样记 录单上记录相应的唯一性标识样品标识至少应包含样品编号采样点位监测项目采样时间采样 人等信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样品特别是污染源样品应用特别标识(如图案、文字) 加以注明。

7.1.3.3  样品保存

除现场测定项目外对需送实验室进行分析的样品根据不同样品的性状和监测项目应选择合适 的存放容器和样品保存方法尽量避免样品在保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应 急样品应分类存放保证安全

7.1.3.4  样品运送和交接

对需送实验室进行分析的样品应及时送实验室进行分析避免样品在保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 对含有易挥发性的物质或高温不稳定物质的样品 应低温保存运输。

样品运输前应将样品容器内外盖(塞盖(塞 紧装箱时应安全分隔以防样品破损和倒翻每 个样品箱内应有相应的样品采样记录单或送样清单应有专门人员运送样品并填写样品交接记录单

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性状不明的应急监测样品特别是污染源样品送样人员在送实验室时应 告知接样人员样品的危险性接样人员同时向实验室人员说明样品的危险性实验室分析人员在分析时 应注意安全

7.1.3.5  样品处置

样品应在保存期内留存

对含有剧毒或大量有毒有害化合物的样品 特别是污染源样品 应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置

7.2  现场监测

 

7.2.1  现场监测仪器装备

 

7.2.1.1  现场监测仪器设备的确定原则

现场监测仪器设备的选用宜以便携式直读式多参数的现场监测仪器为主要求能够通过定性半 定量的监测结果对污染物进行快速鉴别筛查及监测

7.2.1.2  现场监测仪器设备的准备

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全***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配置常用的现场监测仪器设备如检测试纸快 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等快速检测仪器设备需要时配置便携式气相色谱仪便携式红外光谱仪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等应急监测仪器有条件的可使用整合便携式/车载式监测仪器设备的水质 和大气应急监测车等装备

使用后的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试剂及废弃物等应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置

7.2.2  现场监测记录

应及时进行现场监测记录并确保信息完整可利用日常监测记录表格进行记录 主要包括监测 时间监测断面(点位)、监测断面(点位 示意图必要的环境条件样品类型监测项目监测分 析方法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仪器校准或核查监测结果监测人员及校核人员的签名等 同时记录必要的水文气象及地质等参数

7.3  实验室分析

7.3.1  样品到达实验室后应及时按照应急监测方案开展实验室分析在实验室分析过程中应保持样品 标识的唯一性

7.3.2  在实验室分析过程中做好相应原始记录遇特殊情况和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应进行备注

7.4  监测结果及数据处理

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结果可用定性半定量或定量的监测结果来表示定性监测结果可用“检出” 或“未检出”来表示半定量监测结果可给出测定结果或测定结果范围 定量监测结果应给出测定结果并注明其检出限超出相应评价标准或要求的还应明确超标倍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数据处理参照相应的分析方法及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数据修约规则按照 GB/T 8170 的相关规定执行

 应急监测报告

8.1  报告原则

应急监测报告的结论信息应真实准确及时,快速报送。

8.2  报告形式及内容

 

8.2.1  报告形式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报告按当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或应急监测方案要求的形式进行报 送

8.2.2  报告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报告内容为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计划分析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判 断特征污染物种类污染团分布情况和迁移扩散趋势等 为环境应急事态研判和应对提出科学合理的参 考建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报告编制原则内容准确 重点突出 结论严谨 建议合理要素全面 格 式规范

按应急监测开展时间可分为应急监测报告和应急监测总结报告其中应急监测报告适用于应急 监测期间应急监测组向环境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报送监测工作情况应急监测总结报告系应急监测结束 后相关应急监测队伍对所参与应急监测工作的总结

应急监测报告结构和内容总体上分为事件基本情况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监测结论和建议以及监测 报告附件等 个部分事件基本情况概述事发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截至报告时的事态已采 取的处置措施以及可能受影响的敏感目标等。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应急监测的行动过程和监测 工作内容。监测结论和建议主要包括截至当期报告编制时特征污染物和主要污染因子在各点位的分布 特征并结合其他信息分析污染团可能的位置和范围预测污染扩散趋势和对敏感目标的影响等 以及根 据监测数据和有关信息的综合研判向环境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提出的参考建议作为编制下一步应急监 测方案的依据符合应急监测终止条件的可在报告中提出终止建议监测报告附件主要包括污染趋势 图监测方法表监测数据表监测点位图(表)、监测现场照片特征污染物相关信息(通常只作为 首期报告的附件)。

应急监测工作结束后应编写应急监测总结报告主要包含事件基本情况应急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经验和不足报告附件 个部分的内容

8.3  报送范围

按当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或应急监测方案要求进行报送

8.4  保密及材料归档

应急监测报告及相关材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和归档

9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9.1  基本原则

应急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可参照 HJ 630 的相关规定执行 应覆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全过程重点关注方案中点位项目频次的设定采样及现场监测 样品管理 实验室分析 数据处 理和报告编制等关键环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流程示意图参见附录 B针对不同的突发环境事件类 型和应急监测的不同阶段应有不同的质量管理要求及质量控制措施污染态势初步判别阶段质量控制 重点在于真实与及时跟踪监测阶段质量控制重点在于准确与全面力求在短时间内用有效的方法获 取***有用的监测数据和信息既能满足应急工作的需要 又切实可行

9.2  采样与现场监测的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9.2.1  采样与现场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经验 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布点采样技术,熟知采样器具的使用 和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条件若进入危险区域开展采样及现场监测 应经相关部门同意 在保证安全 的前提下方可开展工作

9.2.2  样和现场监测仪器应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保持正常状态仪器离开实验室 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

9.2.3  应急监测时 允许使用便携式仪器和非标准监测分析方法,但应对其得出的结果或结论予以明 确表达可采用自校准或标准样品测定等方式进行质量控制用试纸快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进 行定性时若结果为未检出则可基本排除该污染物若结果为检出则只能暂时判定为“疑是”需再用 不同原理的其他方法进行确认若两种方法得出的结果较为一致则结果可信 ***则需继续核实或采样 后送实验室分析确定

9.2.4  其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可参照相应的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9.3  样品管理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9.3.1  应保证样品从采集保存运输、分析、处置的全过程均有记录,确保样品处在受控状态。

9.3.2  样品在采集和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样品被污染及样品对环境的污染运输工具应合适运输中应 采取必要的防震防雨、防尘、防爆等措施, 以保证人员和样品的安全。

9.4  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9.4.1  实验室分析人员应熟练掌握实验室相关分析仪器的操作使用和质量控制措施

9.4.2  验室分析仪器应在检定周期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始 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9.4.3  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可参照相关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9.5  应急监测报告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应急监测报告信息要完整原则上应审核后报送

9.6  联合应急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多家单位开展联合应急监测时 应注意监测数据的可比性

10  应急监测终止

 

当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或批准应急监测终止建议时方可终止应急监测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向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提出应急监测终止建议

a 对于突发水环境事件***近一次应急监测方案中全部监测点位特征污染物的 48 h 连续监测结 果均达到评价标准或要求对于其他突发环境事件***近一次应急监测方案中全部监测断面(点 位特征污染物的连续 次以上监测结果均达到评价标准或要求

b  对于突发水环境事件***近一次应急监测方案中,全部监测点位特征污染物的 48 h 连续监测

结果均恢复到本底值或背景点位水平对于其他突发环境事件***近一次应急监测方案中全部 监测断面(点位特征污染物的连续 次以上监测结果均恢复到本底值或背景点位水平

c  应急专家组认为可以终止的情形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现场调查信息表

 

 A.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现场调查信息表

 

单位名称


突发环境事件地

点(如涉水需明 确水体名称


 

地理坐标

东经

北纬

到达现场时间


气象参数

风向

温度

降水

风速

大气压

纳污水体

水文情况

流向       流速(量):

防护措施


调查人员

记录人

突发环境事件发 生时间起因 受影响环境要素及大致范围


 

主要污染物 特性及流失量


环境敏感点情况


 

可能的伴生物

 衍生污染物

或次生污染物


现场初步判别结

果(特征污染物 和监测项目


现场环境及 敏感点示意图


其他相关信息


附    B

(资料性附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流程示意图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流程示意图见图 B.1

image.png               

 B.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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